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给予勇纯晨同学自动退学处理的公告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8-09-12  浏览次数

勇纯晨,男,辽宁省人,学号201512080115,美术学院雕塑专业2015级11班学生。

该生于2018年3月5日起无故不返校报到注册,至今未上课,也未履行正常请假手续,学院领导和辅导员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屡次与学生本人和家长进行沟通,要求其抓紧时间返校上课,并告知学生本人和家长学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未经批准连续两周(2018年3月5日至今)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退学处理,截止到9月12日,该生仍未返校上课。

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条(四)(五)之规定,勇纯晨同学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按退学处理。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建议给予勇纯晨同学退学处理。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视为公告送达,请勇纯晨于2018年9月20日前回学校办理退学手续,否则后果自负。若本人对上述处理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40天内向通化师范学院申诉处理委员会进行申诉,逾期未申诉,将按上述决定予以处理。

美 术 学 院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