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征兵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每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家庭出身,都有义务服兵役。
第二条 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着眼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着眼国家安全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学院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
第三条 为进一步规范美术学院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征兵工作条例》和《吉林省2019年征兵宣传教育提纲》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一、学院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征兵办公室是学生应征入伍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责任单位,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的宣传、实施和工作协调,负责与武装部、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联系,负责全院应征入伍学生的管理工作。
二、组长:美术学院院长黄千
副组长:党总支书记王中印
小组成员:党总支副书记杨传彬、辅导员老师王美玲、苏照捷、霍德华、韩译墨。
三、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和征兵工作站工作职能:
(一)加强对征兵政策的宣传,大力开展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参军入伍;
(二)做好入伍学生的报名、政审、体检等工作;
(三)做好入伍学生的学籍保留、课程学分认定和退伍复学工作,执行学院学籍有关规定;
(四)做好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和退伍复学(入学)后学习期间的学费减免和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工作。
第三章 征兵对象
第五条 征集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具有我院学籍的学生。
第六条 学生服兵役的条件和标准,按照当年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命令执行。
第七条 征集本学院男性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7至22周岁,女性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7至24周岁。
第八条 应征学生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应征学生的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1)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政治条件: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具体规定执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
第四章 宣传教育
第十条 美术学院会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按照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国防理论、国防知识、国防法规以各种方式来传递给每位同学。
切实做到“五个一”,即开展一次政策宣讲;开展一次典型报告;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每个开展一次主题党团活动;给每名学生推送一条宣传信息。尤其是要利用毕业年级学生返校时间,做好2019届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美术学院会利用网络、橱窗、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多种形式,把大学生参军入伍的意义、优惠政策、时间安排等信息传达到每个有意愿参军入伍的大学生。院内武装部要和上级人武部门加强联系,在美术学院内举办政策咨询和有关征兵工作座谈会。
抓好落实工作,美术学院武装部要配合学校武装部做好征兵的各项工作,美术学院内会积极加强政策宣传、报名组织,抓好征兵工作落实,在2019年征兵工作的基础上取得新成绩。
第五章 入伍流程
第十一条 征集程序: (1)学生应征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有应征意向的大学生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2)预体检。应征学生在东昌区武装部(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预体检。
(3)参军入伍学生定兵前事项说明会。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参加参军入伍学生定兵前事项说明会,上报学生学业及在校表现等情况。学生需携带1寸红底寸照5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返校体检乘车车票。
(4)上站体检。应征学生在东昌区武装部(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上站体检。
(5)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测验。应征学生在东昌区武装部(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测验。
(6)政审。应征学生在老站街道派出所(或东昌区武装部或校武装部)组织下进行政审。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7)役前训练。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或校武装部)组织下进行役前训练。
(8)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或学生处资助科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入伍学生学费补偿。应准备《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1》两份、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保留学籍。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或学生处资助科或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保留学籍。应准备《通化师范学院保留学籍审批表》两份、《通化师范学院学籍异动承诺书》一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一份。
(10)保留入学资格。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或学生处学籍科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保留入学资格。应准备《通化师范学院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两份、《通化师范学院学籍异动承诺书》一份、《应征入伍普通高校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两份、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份、《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一份。
(11)送兵大会。应征学生在校武装部(或各二级学院)组织下进行保留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业问题
第十二条 应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两年内,需返校办理恢复学籍手续或入学手续(入伍高校新生),并办理退役复学学费减免手续。
第十三条 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大学生在服役期间和退役后的优抚政策,以批准入伍地为准,落实国家、省、学校、相关优待政策(学校政策参照《吉林省2019年征兵宣传教育提纲》)。因本人思想原因、故意隐瞒病史或违法犯罪等行为造成退兵的大学生,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并依据《兵役法》相关条款处罚。
第七章 保障与考核
第十四条 美术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做到征兵工作“四落实”(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确保征兵工作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起执行,本制度由美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