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美术学院教室管理制度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6-07-20  浏览次数

   教室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使学生拥有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订本条例:

一、教室管理
    1、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21:30以后教学楼不允许留人,按规定时间开关教室门窗,熄灯前应检查各教室门窗是否关好;
    2、保证教学楼内有关教学设施和设备的完好。定期检查门、窗、日光灯、风扇等设施的完好情况;
    3、做好教学公共设施的管理,公共物品如:门窗、水电、桌椅、画架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报给班级负责人,然后由班级负责人及时到办公室报修;
    4、发现安全事件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保卫处、派出所等)报告。
    二、教室卫生管理
    1、每天早晨7:50之前各班值日生必须把教室卫生收拾干净,中午12:50(五一之前13:20)之前必须把教室卫生打扫干净。值日生轮流表必须贴在班级公告栏内,各班生委需提前监督检查后由生活部负责检查评定;

 2、教室布置要美观大方,保持桌椅无涂污痕迹,地面清洁,门窗明亮干净,墙壁无涂污痕迹;    

 3、将物品按照规定放置在卫生角、储物角,并将物品摆放整齐;

 4、班级值日生必须严格遵守教室卫生管理,按时按要求收拾好班级卫生,打扫完卫生,将水桶、扫把、簸箕等扫除用具,物归原位、摆放整齐;

 5、保持教室外围无垃圾,脏物。

三、教室安全管理   

 1、严禁抽烟;
 2、教室钥匙不得外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和电热器具等违章电器;

 4、严禁在教室使用蜡烛,酒精锅等明火用具。

四、处罚规定

 (一)卫生处罚

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给予该班当天值日生通报批评;第二次检查不合格,处罚该班当天值日生打扫教室一周;第三次检查不合格,给予该班当天值日生警告处分。对于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奖、助学金的发放以及一切评优资格。

  (二)抽烟处罚

第一次发现给予该生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现给予该生警告处分;第三次给予严该生重警告处分。对于处分的学生取消当年奖、助学金的发放以及一切评优资格。

    (三)值日生轮流表必须贴在班级公告栏内,不张贴教室值日生表的班级将给予该班级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