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学院关于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学生管理,把学生培养成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好学生,结合美术学院的具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主要从德、智、体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一、德育方面: 德育测评主要是对学生在一学期内,道德水准、组织纪律、出勤情况、寝室管理和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测评,基础分是一百分,权重系数为20%。 (一) 出勤方面: 1.迟到一次 十分钟以内扣1分,十分钟以上每十分钟扣1分。 2.旷课每节课扣2.5分。 3.事假每学期累计12学时以内,不扣分,事假累计每学期超过12课时,超过部分每课时扣0.5分。 4.病休无诊断书,经批准的,按事假计算,未经批准按旷课计算。病休有诊断书,经批准休养治疗(手术住院除外)者,每四节扣0.5分。 5.按日历月份计算,一个月内所有活动、劳动出满勤并无迟到,早退者加5分。 (二)参加集体活动方面: 1.参加班级各项活动以1分为基础,表现突出者加0.5分,表现特别突出者加1分。 2.参加院里活动以1分为基础。表现突出者加1分,表现特别突出者加2分。 3.凡是代表系=院里参加院里各项活动者,以2分为基础,表现突出者加2分,表现特别突出者加3分。 4.代表院里参加省里各项活动者,以3分为基础,表现突出者加2分,表现特别突出者加3分。 5.在院、系组织的非体育项目竞赛中取得名次者,院里第一、二、三名 分别加4、3、2分,系里第一、二、三名分别加3、2、1分,加分项目重复者取最高分。 (三)受表扬批评及处分方面: 1. 受院通报表扬(宿舍另记)一次加5分, 受系通报表扬的一次加3分。 2. 受院通报批评的一次扣5分,收系通报批评的一次扣3分。 3. 受警告处分一次扣10分; 受严重警告处分一次扣20分; 受记过以上处分的一次扣25分。 4.因同一件事受多次表扬者,取最高分。 (四) 寝室管理方面: 1.被学院评为一次优秀寝室,该寝室成员加1分,优秀寝室长追加2分。 2.被院评为一次优秀寝室,该寝室成员加1分,优秀寝室长追加1分。 3.学院组织的舍务大检查评比中(其他形式在内),受到通报表扬的寝室,每个成员加1分,受到通报批评每个成员减1分,寝室长相应加,减1分。 4.院里组织的舍务大检查评比中(其他形式在内)受到通报表扬的寝室,每个成员加1分,受到通报批评每个成员减1分,寝室长相应加、减1分。 5.被学院确定为不合格寝室的,每次每个寝室成员扣3分,寝室长再扣2分,被学院确定为违纪寝室的,如果追查违纪本人,一次扣违纪本人3分;如果追查不到违纪本人,全寝室一次每个人扣3分。 (五)学生干部方面: 主要教育学生干部,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增强才干,尽职尽责,发挥自己的才能,把工作做好。 学生干部由辅导员、代班班主任、学生和所属部门打分划挡。 1.班级学生干部2-8分。 2.校、系学生干部2-6分。 3.寝室长1-3分。 4.兼职干部划挡后分数相加之和乘以0.8。 5.学生干部表现特别突出的,可适当加分,但最高分不得超过18分。 (六)学习方面: 学习方面表现突出者,以之鼓励,实行加分制。名次重复者,按最高标准加分,此分加在智育积分中,再折合。 1.学习在班级前两名者加1.5分。 2.学习在班级前三-五名者加1.0分。 3.学习在班级六-十名者加0.5分。 4.外语过四、六级者,每次加0.5分,计算机过三级及0.5分。 二、智育方面: 智育测评主要是反映学生在一学期内的学习情况,评定方式以本学期所学课程为主体。权重系数是75%。 1.专业课程、基础课程与非专业课程、考察课程分开,计分方法分别是百分之百和百分之五十。 2.计算方法:专业课程,基础课程考试分数相加之和与非专业,考察课程得分之和的二分之一相加求平均数,再折全成75%。 三.体育方面: 体育测评,主要反映学生身体素质、健康素质,参加体育锻炼、参加体育比赛的综合情况,基础分为一百分,权重系数为5%。 1. 体育达标者加5分。 2. 院运动会取得名次者,第一,二,三名分别加4,3,2分。第四名以后的其他名次加1分,未取得名次但积极参与,坚持到底者加1分。 3. 院其他体育比赛,参照运动会名次加分。 4. 破院记录者在第一的分数基础上再加1分。 综合测评名次的最后排定,按总分排序。学生的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干部、优秀毕业生均以综合测评为依据,按照有关评选条件,由系学生领导小组统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