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团工作

美术学院学风建设制度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6  浏览次数

一、上课点名制 1、各班学习委员不定时点名 (至少2次/周)。 2、学生会学习部负责抽查点名。 3、课堂要求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对于旷课的学生,按《学生手册》的规定严肃处理。到课率达不到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二的取消期末考试资格。 4、上课专心听讲,不睡觉、不讲小话、不看课外书报杂志,认真作好听课笔记,积极思考,敢于质疑 二、其他各种活动的出勤 1、包括团组织生活,早操,班会,劳动等年级、班级活动。 2、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并有正式假条(包括时间,请假原因),获准方可,否则按未出勤处理。 3、由班长做好出勤记录。 三、寝室学风 学习部与生活部联合定期查寝。查寝要求如下: 1、宿舍保持良好的学习秩序,不要大声喧哗。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2、室内成员遵守作息制度和寝室管理规定,按时起床,就寝,上课,出操。 3、自习和上课时间内寝室无睡懒觉现象,玩电脑,赌博,打麻将等违纪现象。 4、寝室学风良好,团结互助。 5、夜不归宿的抽查情况处理如下:视认错态度及表现给予全班同学面前检讨或全系通报批评。 四、考风考纪 凡是参加考试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考生除携带所需的笔、尺及考试卡外,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的东西进入考场; 2.考生必须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入场后,不许乱窜,按规定的座位坐好,将考试卡放置考桌的右上角; 3.考生进入考场后,不许吸烟,不许喧哗打闹,不许随意出入考场; 4.考生在考试期间,双手必须放置在桌面以上,不许放置桌面以下,否则违纪处理;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不许说话、左顾右盼、回头张望,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如遇疑难问题或东西掉地,须等监考教师到场后举手示意,方能处理有关事宜,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答题完毕后,须将考卷翻扣于桌面上,方能离开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生离开考场时,不许与考场内任何人打招呼,不许四处张望,否则按违纪处理;

9.考生离开考场后,不许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打闹,否则按违纪处理;

10、考生必须保证考场纪律,保持考场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