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院寝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寝室的管理,促进学生寝室文明建设,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寝室日常卫生、纪律和安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影响到良好学风以及和谐校园的建设。为此,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寝室的日常管理,努力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真正把每一个学生寝室都建成和谐、向上的大家庭,在学院开展“四好寝室”创建活动的基础上,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总结学生公寓管理的实践经验,从即日起规定查寝规章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第一章卫生管理
一、个人卫生
1.行李叠放整齐,床铺平整,床上不堆放杂物。
2.室内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挂现象,整体要求整齐、美观。
二、公共卫生
1.寝室内应选好寝室长,时刻督促寝室成员保持宿舍的整洁,布置得体、美观大方并有一定的文化氛围。寝室实行值日轮流制,值日生按照规定认真进行卫生清扫。
2.室内公共物品摆放整齐合理,门窗清洁,地面干净、无杂物。
第二章安全管理
一、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妥善保管好个人钱物等贵重物品.
二、不在寝室内赌博、酗酒、斗殴滋事及进行其它违法活动。
三、严禁在寝室内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器具,严禁在室内使用违章电器,禁止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楼内,禁止在寝室楼内生火、点蜡烛等。
四、禁止在床铺上吸烟。
五、严格执行寝室的作息时间,每天晚上9点40分以后必须归寝。
第三章学习管理
一、以“四好寝室”创建活动为契机,树立典型,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良好的文化情趣及学习习惯。
二、提倡在寝室内开展有益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沟通,增进友谊,促进学风建设,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三、充分发挥寝室内党员、学团干部在“四好寝室”创建活动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积极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四、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突出生物专业特色,营造团结互助、兴趣高雅的寝室学习氛围。
第四章生活管理
一、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无正当理由,禁止晚归或夜不归寝。
二、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共设施。
三、维护良好的寝室生活秩序,寝室内无喧哗、打闹、赌博、酗酒等现象,禁止在室内饲养宠物。
四、遵守寝室纪律,讲究公共道德。
第五章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学生因故请假者,应事先到系里或生活部请假,若经系里检查卫生及给予优秀好评的寝室,均可以在期末综合测评上加分。
二、处罚制度
(一)凡无故缺寝者一经查出第一次罚款50元,一学期内累犯两次以上者处以通报批评以上处分。
(二)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国家助学奖学金实施细则”、“通化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实施细则”及“通化师范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受处分的学生取消申请各类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的资格,取消各类评优的资格,本学期的专业奖学金评比等级予以下调。
附则:
一、本管理办法根据《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汇编》制定,未尽之处参照《通化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汇编》的实施意见执行。
二、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