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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画室管理规定

作者:admin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5-05-16  浏览次数

画室是进行教学活动的主要场所,为了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画室的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1、画室必须保持肃静和良好的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和进行与学业无关或影响他人学习的活动。 2、保持室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等,不得任意粘贴。 3、画室内(含教学楼走廊、大厅)严禁嬉、打闹和开展体育活动。 4、画室内禁止吸烟。 5、画室内所有设备、公共物品严禁携带出画室外,,要爱护室内桌椅、灯具、黑板、画具等,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如有损坏或丢失,班长要及时向系办公室报请维修和补充,确保上课需要。 6、节约用电,安全用电,人走灯灭锁门。 7、自觉遵守画室的使用时间(6:00-9:00) 8、画室钥匙要指定负责人管理,按时开门、锁门。(系办公室要存放全系画室的备用钥匙)。 9、画室实施责任制,画室的安全防火卫生第一负责人为该班班长,班长统一安排同学的用电和卫生等事宜;一旦出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具体责任。 10、在正常教学期间(除节假日外),学生不得借用教室开展文娱活动。 11、学生放假时,要保证画室内整洁,并将所有钥匙交给辅导员老师。 12、画室督查制度,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针对出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并提出整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