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转化教学资源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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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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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将教师的科研成果在短时间内,全面系统地融入到教学工作当中,体现在课堂上,转化成教学资源,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1.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在项目完成结项后,必须向系内或校内师生做一次与该项目研究成果有关的学术报告,待遇与院级学术报告相同。同时填写《通化师范学院院内教师学术报告审批表》和《通化师范学院学术报告记录表》。
2.承担院级以上科研项目的教师(包括课题组教师),在项目结项后,教案中应体现出将该项目的部分研究成果或全部研究成果或发表的论文成果运用到教学中的情况,要求有专页记录,并填写《科研成果运用到教学中的情况记录表》。
3.承担的院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研究期间必须有3-5名学生参加该项目的部分研究工作,并做好记录,填写《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研究情况记录表》,在结项时一起上交。
4.学院每年组织3-5篇左右关于科研成果如何转化成课堂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研究论文,在院学报发表。